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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
发布时间:2025-10-29 17:07:07 作者: 来源:
各委托客户:
因部分委托样品快递单联系电话信息不全、样品缺少委托书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委托方,我中心将对此类样品进行集中销毁。
2022年-2024年期间样品销毁时间为:2025年10月31日。
2025年1月至今样品销毁时间为:2026年1月1日。
以上时间段委托的客户如寄出样品未收到检验检测报告,请尽快与我单位联系,否则样品将按期销毁。
咨询电话:0471-4933961。
特此公告。
内蒙古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
2025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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